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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林代表:打造“冀”药品牌,加大对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

刘建林代表:打造“冀”药品牌,加大对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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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林代表:打造“冀”药品牌,加大对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

“十四五”期间,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快速发展,为中医药行业释放了巨大的想象空间,我国中医药事业将迎来重大利好。

目前,我国中医药在国际医药市场上的占有率不足20%,究其原因,与中医药的法律保护力度不够有直接的关系。

省人大代表、河北省中药材产业协会会长刘建林表示,当下我国的中医药保护体系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分别为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和中医药行政保护,前者主要是中医药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保护,后者主要为新药品种和中药品种保护。

而专利作为最核心且最有效的保护方式,目前存有大量的法律留白,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如2014年德国拜耳斥资36亿元完成对滇虹药业的整体收购并获得了大量中医药专利,为我国的中医药行业敲响了一记警钟。

对此,刘建林认为,应加大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和保护力度,打造“冀”药品牌,并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提高行业和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完善中医药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重点做好中医药从研发到生产工艺技术、到销售及许诺销售等环节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积极申请相关专利。

在省内高校中发掘“沉睡专利”,实现企业与高校融合,促进我省中医药技术的成果转化,建立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加强“冀”药品牌的保护。

推动中医药的优势产区申报中药材地理标志,利用地理商标打造优质品牌,提高知名度,最大限度保护和利用品牌优势,促进产业发展,推进企业运用商标战略保护中药品牌并实现裂变增长。

“冀”产好药,“冀”卖好药,做放心“冀”药,让“冀”药走向世界,打造世界一流的“冀”药品牌。

加大对中医药发明专利、外观包装设计等的保护力度。中药产品的外观包装在工业设计中涉及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及组合等,是中药除商标以外的一个重要特点。

加强对中医药商业秘密的保护,要对中医药的研发信息、关键工业参数、实验数据等通过保密措施加大保护力度。

并且,实现对中医药从立法层面到执法层面的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不断健全政策制定、完善有关工作机制,推动我省中医药产业不断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