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垄断行为是指: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一、行政诉讼范围应当如何扩大(一)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二)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桐羡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四)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七)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八)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九)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二、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我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我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垄断裤轮粗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三、独家代理是不是垄断行为独家代理不属于垄断行为。独家代理协议并不是一种排除竞争的行为。而且市场份额也没有达到能控制市场的优势。独家和垄断有相似的地方,但是也有很大的区别。独家代理也可以是区域性独家经营。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胡镇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