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士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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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进士科考第分五等,上二等即称“进士及第”。元、明、清诸朝规定,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第一甲赐进士及第。共三人,分别称状元、榜眼、探花。
进士的解释 隋唐科举考试设进士科,录取后为进士。明清时称殿试考取的人 详细解释.古代指贡举的人才。《礼记·王制》:“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於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 郑玄 注:“进士,可进受爵禄也。”.荐举
及第的解释 指科举考试考中,特指考中进士,明清两代只用于殿试前三名状元及第详细解释科举应试中选。因榜上题名有甲乙次第,故名。 隋 唐 只用于考中进士, 明 清 殿试之一甲三名称赐进士及第,亦省称及第。 唐
官署名。唐初秦王、齐王府所领侍卫府之一,有统军一人,掌领亲事,侍卫陪从。又有长史、录事及兵、铠曹参军、库直等员。太宗贞观—以后不分左、右,见“亲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