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转农业户口需要啥手续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非农业户口转农业户口需要的手续如下:1、《入户申请审批表》;信如2、申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村民小组同意接收证明(全部村干部同意后签名、按指模);4、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村委会主任、书记同意后签名、按指模);5、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失业证》;6、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非转农”的要提供《失业证》;7、投靠父母的须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和《未婚证》;8、在农村分有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分配证明,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相关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滑碰启派出所为户口登吵拦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