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什么时候建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批准厦门在湖里设立经济特区,面积2.5平方公里。在这片传说中凤凰栖息过的热土上,激情孕育宽野梦想,汗水传递使命。昔日一个封闭的海防带巧蠢小岛屿,从此拉开风生水起的时代大幕。 1981年10月15日,湖里的第一声开山炮响,定格了厦门经济特区破土动工的历史性时刻。特区建设者高举解放思想的旗帜,冲破旧体制束缚,“摸着石头过河”,以大无畏的先驱者姿态,先行先试,敢闯敢试,迈开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坚实步伐。 1984年2月,鸥鹭飞翔,浪花轻舞,初具规模的厦门经济特区迎来了邓小蠢陪平同志。在特区的发祥地湖里,他挥毫题词:“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这是对特区人改革的冲劲和创新的闯劲的肯定和鼓励。根据邓小平的提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把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岛,并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 1988年10月18日,国务院批准厦门市实行计划单列,并赋予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随后,国务院先后批准划定杏林、海沧和集美为台商投资区。1994年3月22日,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