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共犯”能否成立共同犯罪?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对于片面共同犯罪,刑法理论界一直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是否认片面共同犯罪的存在;持这种观点的学郑嫌者认为共同犯罪中共同故意应该是全面和相互的,而片面共同犯罪之中的共同故意是片面和单向的,故片面共同犯罪不能成立。
另一种观点则是肯定片面共同犯罪的存在。笔者以为,片面共同犯罪能否成立,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故意的联系。
联系是关系的一种,关系虽然在一般情况下是相互的,但并不能排除在某些情况下存在非对称性关系,非对称性关系可以说是相互性关系的一方面或一种特殊情况,在本质上包括在关系的相互性之中。这也是我们判断片面共同犯罪成立与否的哲学基础。
扩展资料:
片面共同犯罪理论的成立,其实也是司法实践的呼唤。任何一种理论的存在,都是为解决实际问题而服务的,并且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接受检验。对某些片面共犯不以指搏与实行犯相连唯丛祥的共同犯罪论处,完全可能失去追究片面共犯刑事责任的基础。
例如:某甲和某丙均与某乙有仇,一日,甲在自家楼房的阳台上看见丙正持刀追杀乙,乙慌不择路,逃入一条只有一个出口的小巷,甲见状后拿了一把锁跑出去将该巷唯一出口处的铁门锁上。后乙因无处藏身被丙追上用刀刺死。
在该案中,对丙的行为以故意杀人罪来定罪量刑是毫无争议的,但对甲的行为,如果不承认片面共犯,而以单独犯罪来定罪,也只能定故意杀人罪。除此以外,无它罪可定。而如果定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又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参考资料:片面共犯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