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新合同,呵呵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全版权,死后五十年,改编和我没关系,现在运营费扣完剩下的才和我五五分,是不是赚不到运营费,网站还要我赔钱?”某作者群内,一位网友如是说,“那这样,哈利·波特的作者在中国拿不到一毛钱,写网文真是死路一条。”“合同改成‘聘请’,但是条款明文规定我没有任何劳动和社会保障,没有加班费,节假日补贴……这种聘用合同,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tm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另一位声称咨询过律师朋友的网友,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聘请”合同十分恼火,甚至还在群内刷屏国际歌。 ——导读 一:关于版权。 1、实际上老合同里,作者就没版权了……起点很早开始就是拿了作者的全版权,并且期限一直到作者死后五十年。在起点这么搞之后,其他网站也陆续跟上,除了寥寥个别站之外,基本上全网都是如此。所以以前很多人问我,春秋的漫画和有声,我怎么不和漫画有声团队沟通这个沟通那个,不好意思,那不是我的书,是掌阅的书,我无权做任何沟通,我甚至一毛钱都没收到。起点也是这样的,很早以前了。从这个例子,大家应该可以看出来,实际上作品本身不属于作者,而是属于网站,属于一种类似于“委托创作”的关系——即,作品属于我们网站,只是让这个作者来完成。也就是枪手。在违约条款里还有这种项目:如果作者写的不符合要求,网站可以随时终止协议并且请第三方续完,这条理论上说,网站是可以随便找个理由踢了原作者并且顶着你的笔名找别人写的。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没有任何保障权,甚至你连想亲自写完它的资格都得靠网站恩赐,祈祷他不踢了你换人写。因为正常情况一般不会去行使这种条款,作者还是忍了,念森芦枪手就枪手吧,好歹在明面上,这是属于我的书。然而作者以为,这样的合同已经不能更下限了的时候,这次起点的新合同,就轻松突仔带破了这个下限。 新合同第11.1款:最新合同11.1款明晃晃把双方的关系定义为“聘请”,也就是说作者就是我们网站聘请来写这本书的员工,但是,虽然是聘请,却不存在雇佣关系,不提供法律要求的劳保社保等等各项待遇。又是聘请,又不是雇佣关系,这叫啥?这就叫:我是你爹。也就是不少作者们怒斥的:现在连枪手都不如。实际上呢,本质和以前没什么区别,只是以前多少还有点脸,没公然这么说,如今是公然把脸都撕了,赤裸裸的就是这么告诉你,让无数作者心态爆炸了。蛤蟆在某乎说得好:比如委托创作、聘请作者这种小细节,并不能让阅文拿到更多的利益,但却会让作者非常恶心。因为创作者连最后一点尊严都失去了。 二:关于免费。 实际上新合同指的不是起点本站免费。 新合同5.4款:最新合同5.4款这里要解说两点: 1,实际上不是起点免费,而是集团渠道,诸如QQ浏览器、微信读书等等,同样如之前所言,这些早就免费了,各种无限卡等等,作者从来就没从这类地方收到过钱。也就是官方盗版。这次只不过是把这些赤裸裸地写在条款上,并且告诉你“不应视为我们侵害你的利益,我们也是为了积极销售”。销售你妈逼,几年下来一分钱都没收到也叫积极春做销售?只要脑浆还没被僵尸吃掉,都看得出,这是免费白拿作者的书,去给他们的各种渠道引流的。拿你的内容去免费吸引读者流量,却一毛钱都不给你。正常而言,这种行为有一个专业称呼:做盗版。盗版网站就是这样的,拿你的书,给网站加人气,收广告费赚钱。熟不熟悉?阅文很牛逼,官方盗版,还要告诉你,不应视为侵害你的利益,毕竟是你爹。爹拿儿子一点东西用用,怎么叫侵害呢? 2、免费未必是作者完全没钱,这一点也确实该说明一下。比如读者看广告代替订阅,这里其实广告商是掏钱的,只不过掏了多少,作者从来没见过。其他有一些免费站,作者是有收到这钱的,阅文毕竟是爹,不给而已。这里就会有人问了,以后阅文也给你钱了呢?问题就在于,这种广告费收入是非常不透明的,他说是多少就是多少,毕竟广告商给网站多少,作者是不会知道的。在其他免费站崛起的时候,作者们就表示过,这就是搅乱行业的老鼠屎,可惜的是,现在阅文自己在做,并且做得比那些免费站还恶心。毕竟人家免费站还给作者分广告费,阅文没给过一毛广告费。你以为这就最恶心了?不,他们还可以更恶心。看广告,送赠币。广告费不给作者,赠币也不算钱,两头吃。 3、集团渠道免费,而起点本站不会免费,这就是用起点本站的付费读者的钱养着作者,他们拿作品出去给别的渠道引流就可以不需要给钱了。这里是不是隐含了一个很有趣的意思:不管我们外面渠道怎么免费,反正还有愿意在起点付费的那群S…呢,作者死不了。反正还有愿意花钱看书的S…,这就是阅文这套操作的潜意识思维。不但伤害了作者,同时伤害了读者,所以看得明白的读者都勃然大怒,这次闹腾的除了作者之外还有大量读者,一是担心以后看不到好作品,二也是因为感受到了这种赤裸裸的讥讽和羞辱。老实说,这种行为,是伤害了整个行业的根。以后作者想叫读者正版支持,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脸来说这句话了。 三:订阅与版权收入问题。条款太多,随便截取一条说个说明:新合同第6.9条: 新合同6.9款1,是扣除运营成本之后的“净收益”,分成50%。其他订阅项目也是如此。可能有懂行的看出来了,成本这玩意……其实哈拉波特的净收益都是负数呢,如果按照这个条款,JK罗琳将没有一分钱收入。退一步说,你运营成本是多少,财报给谁看?作者知道吗?说是负数不就是负数了。实际上,本来分成50%给网站,就包含了运营费用在内的,不然分你50%是为了什么?养儿子?还是赡养爹?毕竟是爹。 2,这还好,毕竟还有分成呢。如果自己用的,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注意,起点现在不止是起点,而是腾讯大文娱,包括新丽传媒和腾讯动漫都可以算是自己用。那作者还有啥分成?您还是卖别人吧,扣了成本净收益是负数我也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