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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认定标准变了

高利贷认定标准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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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认定标准变了

法律分析:高利贷的最新标准,来了民间借贷司法保护的利率上限的标准,确定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超过这个标准,就属于民间借贷行为中的高利贷,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这个标准,规定于2020 年8 月20 日最高法正式发布的新修订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决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 日发布的一州者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 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睁迹源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2020 年7月20 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5%的4 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实际上,8月份的LPR,也是3.85%)。借贷合同成立时,超过悉态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