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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道家文化

什么是道家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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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道家文化

道家最初是指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中的一家。广义地来说,它是古代中国社会思想文化体系中以道为其核心观念,强调天道自然无为、人道顺应天道的一个流派。历史上凡是崇尚老庄黄老之学说的人都可以称为道家。按照《雀闭梁汉书•艺文志》的说法,道家出自古代的史官。所谓史官实际上也就是王室内负责记载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的人。古代学在官府,思想文化教育方面的事为王室所垄断,一般的人是无缘于此的。可以说史官在当时是最有学问的人中的七类。被称为是道家奠基人的老子在周王室中当过柱下史,也就是负责周王室的图书管理。就道家作为一个思想文化流派来说,它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这一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形成的。春秋初年,周王朝开始衰落,社会动荡不安,随之而来的是以前由官府所垄断的从事文化教育事业的人流落到民间,出现了学下私人的现象,从而形成了诸子百家,由老子及其思想上的追随者所形成的道家即是其中之一。他们对春秋战国时期的现实社会政治形成了自己的看法,由此奠定了道家这一学派的思想基础。道家思想的核心是“道”,“道”是道家这一思想文化体系的最高范畴,为所有的道家学者所推崇。可以说不管道家内部各个学者之间的思想文化的差距有多大,他们都是围绕“'道”这一核心范畴来展开的,而且合于道是所有道家追求的终极目标。那么“道”到底是指什么呢?从文字学的意义上来说,道即是我们所说的道路。东汉文字学家许慎在其名著《说文解字》中说:“道,所行道也。”即是指人走的路。而道家作为一个思想文化流派,其核心范畴“道”,显然不是这种文字学上的意义所能解释的。一般说来,道家的“道”具有下列几方面的意义:①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②道自然而无为。③道无形而实存。④具有普遍性,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以道为核心,把合于道作为终极追求目标的道家学派,实际上在其内部是存在着很大的思想差异的。道家是一个从各个不同层次不同方位展开的动态的思想流派,但各个不同层次、不同方位展开的动态的思想流派之所以总名之道家,显然在他们之间体现出了某些基本的态姿待征,即是说,他们始终没有离开之所以称之为道家的最基本的东西。道家作为一个思想文化流派,基本特征为:①崇尚老庄黄老之学说。②以道作为该学派的思想核心和最高范畴。③在天道自然无为、人道顺其自然的天人关系的架构中展开自身的思想体系。④以幽深微妙的言语,以高蹈隐逸之士的心态关怀世情。与其他各家相比,他们对社会的观察和体认更冷静、更清醒,也更为深刻。⑤具有独任清虚、超迈脱俗、绝礼去仁、追求返朴归真这样一种独特的精神气质。道家在历史上不同时期表现出了丰富的多样性,凸现其各自的个性差异,但只要是到家中的一员,他就不能不具备以上的一些基本特征。道家在中国文化史上是一个颇顷运具特色的思想文化流派。道教的教理和教义道教从创教之初,就以老子的《道德经》为根本经典,将其中“道”和“德”作为基本的信仰。道教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原和主宰,无所不在,无所不包,万物都是从“道”演化而来的。而“德”则是“道”的体现。三清尊神则是“道”最初的人格化显现,也代表了宇宙创生的三个重要过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三清化生出天地宇宙和自然诸神,这些称为先天尊神(天尊),乃道所演化,先天既与道体合一,而道法无远弗届充斥无边宇宙,故道教徒祝颂语常曰“无量天尊”,人类通过某些方式可以达到与道合一的境界,这些人称为后天神仙,最高修为者也可以达到天尊。道教以太上老君(即道德天尊)为教主,也就是老子。此外道教的至尊天神在历史上的不同宗派道经中还有其他说法,一是以玉清元始天尊为最高天神,二是以上清灵宝天尊为最高天神,三是以太清道德天尊为最高天神,最后,演变成三位一体的一炁化三清的神学理论。道教重生恶死,追求长生不老,认为人的生命可以自己做主,而不用听命于天。认为人只要善于修道养生,就可以长生不老,得道成仙。因此也就产生了许多修炼方法:炼丹、服食、吐纳、胎息、按摩、导引、房中、辟谷、存想、服符和诵经。道教神学可以说是道家思想神秘化后的宗教学说,未必完全切合,其间异同,颇值玩味。然道教既祖称老、庄,尊崇《道德经》(老子)、《南华经》(庄子)等众多道家经典,毕竟吸收继承了道家思想的大量内容。此外,它也受到了《易》以及阴阳家、儒家、佛教以及上古方仙道的影响。道教的人生观我们知道,所谓人生观,即对人生的看法,也就是对于人类生存的价值和意义的看法。人生观是由世界观(宇宙观)决定的。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人生观。 道教徒的人生观是由道教的信仰内容(包括宇宙观)所决定的。道教徒的人生观是怎样的呢?对于人类生存的价值和意义,即人生价值,其含义是多方面的;第一是生命价值;第二是人类价值;第三是人格价值;第四是理想价值。这四方面就是人生价值观的基本问题和基本方面。一道教对于生命价值的看法 关于人的生命价值,必须回答两个问题,即:人的生命是实有的,还是空无的?人的生命有无实际意义?道教认为,道是宇宙的本源,生万物。神仙和人是由各自不同的“气”所化生。阴阳五行、精气神组成而有形体和生命。人的质性是实在的,不是空幻的。认为能生活在现世界是一件乐事—人生难得;认为死亡才是最可怕最痛苦的。所以,道教在理论上强调“仙道贵生,无量度人”;在思想上,不信“命由天定”,相信“我命在我,不属天地”,人生命的存亡,寿命的长短,决定于自我,不是取决于天命。鼓励人们不屈服于天命,要循道修炼性命,争取长生成仙、与道合一。为此,道教提出了一系列的道功和道术,如服食、行气、吐纳、导引、守一、外丹、内丹以及斋醮、符篆、守庚申,等等。因批,道教以乐生、贵生,追求长生成仙为根本教义。这也是道教最根本的人生观。这一人生观,反映了道教悦生恶死和对生命价值的高度重视。由此可知,道教是一个非常重视生命价值的宗教。二道教对于人类价值的看法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如何,有无价值?对于人在宇宙中地位的看法,太上老子强调,人有卓越的地位。他说:“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认为人是宇宙中四大之一,且育于万物之上。道教还通过神、人、鬼的宇宙生命系统来显示人在宇宙中的地位。道教认为,宇宙空间是由天庭、仙境、人间、地府构成的。神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在人间之上。鬼在人间之下的地府。人是神仙与鬼之间的中介,处于上可升为神仙,下可塑入鬼魂的叫闻地位。因此,道教劝人行善,提倡“凭心地行时时之方便,作种种之阴功”。劝诫人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同时,也主张修长生之道,行善积德,认为功圆果满,则神仙可冀。道教还明确强调“万物之中,人最为贵。”认为人为万物之灵,通过修道,便可长生成仙。总之,人在宇宙中有一定地位,人生很有价值。三道教对于人格价值的看法 在人格价值的间题上,道教从群体出发,崇尚大同、人类平等、和平共处。道教所理想的杜会是一个和平、无争、平等、自由,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劳动,有难共济,有福同享,人人都能安居乐业,竟其天年的极大公平极大和平的大同社会。在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中讲得很清楚。该经之所以以“太平”命名,其目的在于实现理想的“太平”世界。对于道教所崇尚的人类平等、和平共处,施之于社会上人与人之间,没有血统种族之分与地位卑贱之别,有着很大的积极意义。道教的这一人生观,无疑是伟大的。 道教所理想的人际关系是“齐同慈爱,异骨成亲”。“齐同慈爱”即对于物我和彼我同等慈爱,“物我兼容”。道教认为,宇宙、天地、人及万物皆由道所化生。是故,道教主张不杀生。“异骨成亲”,即对于并无血缘关系的人视同血亲。为做到“异骨成亲”,道教要求人们咸行善心,不杀不害,不嫉不妒,不淫不盗,不贪不欲、不憎不 ,言无华绮,口无恶声。如此,则可“国安民丰”、“欣乐太平”。因此,道教把太上(老子)三宝(慈、俭、不为天下先)中的“慈”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总而言之,对于个人在社会中的价值,道教崇尚众生平等,提倡慈爱和善。四道教对于理想价值的看法 理想即奋斗的目标。理想价值是指奋斗目标的最高价值。道教与其他宗教一样,亦有自己的理想境地与追求。道教所主张和追求的理想境地是双重的。第一是在世俗的、现实的世界上,按照道教教义建立一个和平、无争、平等、自由的太平杜会。道教早期经典《木平经》中多处描写了这种理想的社会面貌。后世道教徒在实践这项“大平”教义时,即在人世作为方面,表现为济世度人。因此,“济世度人”便成为道教徒入世方面的奋斗目标。道教所追求的另一种理想境地是“仙境”。那里“不竟不争”、“不骄不忌”、“不媒不聘”、“不耕不嫁”、“不织不衣”、“不病不死”,整天相携歌唱,自由自在,非常快乐。人通过修炼,得道成仙便可以到仙境中去过仙人的生活。因此,“得道成仙”便成为道教徒入世方面的奋斗目标。-要达到这个目标,就要修炼道功道术,性命双修,安神固形。道教所行的道术很多,如存思、胎息、外丹、内丹、吐纳、服气、辟谷、斋醮等等,其中,内丹学就是所行道术中最理想的修拣方法。 古往今来,人们无不渴望和追求健康长寿和得道成仙,从这个意义上讲,道教无论其形态发生何种改变,而她的精华—养生—将伴随人类永远存在,并永远造福于人类。道教的宇宙观我们知道,道教的宗教义理是道家思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换言之,老庄思想是道教重要的思想理论渊源。因此,道教不仅是一种宗教,而且它的教义还是一种哲学。道教与其他宗教一样,作为一种神学的思想体系,必须对宇宙的本原、人生的真谛、彼岸世界的存在和达到彼岸世界的途径等一系列问题,作出明确地回答。道教认为,宇宙是由“道”演化而形成的。道教《常清静经》中说:“大道无形,生育天地;大道无情,运行日月;大道无名,长养万物。”这就是道教宇宙生成论的最简明的概括。道教所言的“道”:为阴阳未判之前的混沌无极,道家用无极图表示“道”。它无形无象,无色无声,无所不在,无所不备,充塞宇宙,遍满十方,不增不减,永恒常存。它是“生生之本,化化之根”,是生天生地的始祖,是众生之父母,是万物之根蒂。它本无形而不可名,但却真实存在。因此,按道教的说法:勉强把它叫做“道”。概言之,“道”是先天地而生的宇宙本原与主宰者,是宇宙一切的开始与万事万物的演化者。道教对“道”的解释,除是“生育天地”的本原外,还解释“道”是“散则为气,聚则成形”的太上老君。“道”,先天之元气;元气即存于自然运化中,元气中有精,精极而灵,灵极而神。“道”为“灵而有性”的“神异之物”,就是神灵。认为“大道玄寂”无所不在,无时不存,无所不包,为“虚无之体,造化之根,神明之本”,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与主宰者。这就告诉我们,道教的“道”就是“太上老君”,就是神灵,就是造物主。道教所信仰的最高尊神三清(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皆为“道气”所化,其本皆“道”。而“道”即“太上老君”,因此道教有“太上老君一气化三清”之说。道教的处世原则⑴自然无为 l、自然。《老子》提出“自然”的观念来解释“道”和“德”。道性自然,人应法“道”而行,并把“自然”作为对待社会人生的处世态度和基本原则。《老子》二十五章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即道生万物及天地人的活动过程都应以“自然无为”为法。所谓“自然”,自己如此,自然而然。《老子》五十一章又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认为宇宙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人应当顺其本来的自然,不可有意作为。 我们常听到“顺乎自然”或“顺其自然”,“顺应自然”就是源于《老子》的思想。道教徒遵循道祖老子顺乎自然的教诲而行,并以此作为处世的准则。 2、无为。《道德经》三十七章说:“道常无为而不为。”认为“道”是产生宇宙万物的本体,从产生的过程看,是自然而然的,没有任何外在强加的力量,所以说“道”是“无为”;但从其产生万物的结果看,一切都占“道”所生,因此又可说“道”是“无不为”。 道教把“无为”作为对待杜会人生的处世态度和基本原则。认为天道自然无为,人的行事也应效法天道,不要妄自作为,讲求清静寡欲,与世无争,慎行远祸。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什么事情都不做。 圣人是老子所着力刻划的理想人格形态,其人格要索之一便是圣人无为,此外还有圣人不争,圣人慈善待人,圣人主重静而弃轻躁。《道德经》中反复阐述了这一圣人人格最基本的特点:“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有弗有,为而弗持,功成而弗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正静,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人自朴。”“圣人为人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这些话都表明了“道法自法”、“道常无为”的特性鲜明地体现在圣人人格中。 值得指出的是,圣人“无为”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仍在于“有为”。二者的统一表现在“无为而无不为”。如果圣人只有“无为”,也就失去了意义。 总之,“无为”是要求个人以“道”为法,顺应自然,不随意妄为。 ⑵柔弱不争 1、“柔弱”是太上老子主张的人生态度。在《道德经》中,有位细心的人曾作过统计:除了“柔弱”二字在三个篇章中有五处连用外,“柔”字还在六个章节中出现了六次,“弱”字还在五个章节中共出现五次。因此,有“老聃贵柔”之说;《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中还认为老子的人生观是“清虚以自守, 卑弱以自持。” 老子认为,在自然界,新生之物总是柔弱的,而柔弱的新生之物又是充满生机充满活力的,所以“柔弱”是“生”的自然法则。老子教人守柔处弱,保持一种虚静的状态。有人认为这是一种懦弱的表现,其实不然。因为,老子主张守柔处弱并不是为守柔而守柔,为处弱而处弱,而是为了以“柔弱”胜“刚强”。太上老子以水为例来证实“柔弱胜刚强”的道理,说“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七十八章)。人若明此理,则不会去做“鸡蛋碰石头”的蠢事,当会 “以退为进,以柔克刚。” 道教十分崇尚“柔弱”。《老君二十七戒》中以“行无为,行柔弱,行守雌勿先动”为最上三行;《道教五戒十善》中以“忍性容非”为十善之一;《老君崇百药》中以“体弱性柔”为一药。相反地,道教以“刚强”为戒。《化胡经十二戒》中说,“戒之勿刚强,当可自屈折,强者必先摧,刚者去先屈。”《老君说百病》中认为,“以力胜人”,“语欲胜力”都是病。 总之,“柔弱”是道教立身处世的一种人生态度。也是一种可贵的人生观。 2、“不争”与“无为”一样,也是老子所刻划的圣人人格的一个要素。《老子》中有多处提到“不争”。第七章中说:“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第二十章中说:“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第六十六章中说:“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第七十二章中说:“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正是因为圣人具有这样的不争之德,反而能够获得“天下莫能与之争”的效果。圣人不争也包括不争物质享受,故《老子》中说:“圣人去甚、去奢、去泰”,“圣人欲不欲,不责难得之货”,“圣人不积”。 自道教诞生开始,道教就把“不争”作为戒律的内容之一。《老子想尔注》中说:“圣人不与俗人争,有争,避之高逝,俗人如何与之共争乎!”后来,道教还把不争与修道联系起来,强调“不与俗争”才能得道长生。 值得指出的是,道教所讲求的,“不争”并不是束手徒置,万事无所作为,而是不与世人争俗世的功名利禄、荣华富贵等,对于合乎天道自然运行法则的事,则要尽力而行,以彰显“天理”。例如:道教相信通过修炼(修道),不仅精神可以升华,生理生命亦可长生久视,所以它打破定律,改变法则,战胜困难,与无情的命运相抗争,为此,并提出了“我命由我,不属天地”的口号。这就是道教的“争”,也是道教最大的“争”。 除此,便是去“争”做功德。 总而言之,老子教人“不争”是要求人们为人处世要顺乎天理而不强求。“不争”是道教的一种人生态度,也是一种崇高的人生观。 此外,还有虚怀若谷、至公无私、为而不有,等等。道教的人生观,涉及面广,博大精深,这里仅就主要内容作一介绍。通过道教的人生观,我们可以看出,道教是一个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热爱和平,热爱众生的宗教。法自然求和谐的思想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他在这句名言里,既提出“人”、“地”、“天”、“道”与“自然”之间关系的重要问题,又给予了精辟的解答。这答案就是人必须“法地”,地又必须“法天”,天又必须“法道”,道还必须“法自然”。“道法自然”,才是最后的答案。这“道”是什么?“道”相对于“天”、“地”、“人”以及其它万物而言,老子认为它具有“先天地生”、“为天下母”、“万物之奥”、“似万物之宗”的诸多形而上的本体特征。何以作为万物之本源的“道”还要去“法自然”呢?所谓“自然”,即本然,自然而然,而非“大自然”。正像古人所解释的:“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道生万物,并“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让万物“自然而然”、顺其自然地生成、发展。由此可见,“自然”,乃是“道”的本性或者本质自身,并非是外于 “道”的另外一种实体。正由于“道”“夫唯弗居”,所以道之于万物,始终“是以不去”。这就是说,“天”、“地”、“人”,以及其它万物,在其成毁的全过程中,是须臾都不能偏离“道”的“自然而然”的本性或者本质的。“和谐”是中国的传统思想、文化与哲学的重要特点之一。西周就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著名哲学思想论断。所谓“和”,是指不同的东西的和合与统一;所谓“同”,是指相同的东西的重复的相加或者简单的同一。只有不相同的东西相“和谐”,相作用,才能产生新的东西,万物都是这么形成的。与此相反,相同的东西加在一起,则是不能产生出任何新的东西,更谈不上形成万物了。“和谐”实是万物生成、存在与演化的基础与契机。这个“和异裨同”的理念是十分精湛的、辩证的,所以在我国的思想、文化与哲学以及科技的发展史上,影响极其深广。道家完全认同了我国古代关于“和谐”的传统观念,并且又极富自己的特色。老子在论述宇宙万物生成的过程时就充分肯定了“和”、“和谐”的关键作用。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意思是说,“道”是独一无偶的,它本身包含着阴阳二气,阴阳二气的不断交冲、互相激荡而形成新的和谐的统一体。人生存于天地之间,因此人的活动应效法于天地。这是关于“天、地、人三才”的观念,或者“天人合一”的观念,这是一个早于老子就已经有过的一个传统观念。《易经》就明确地提出了“人道”应效法“天道”与“地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道家继承了《易经》 的这一思想,并把这一思想加以发展,引进了“道”与“道法自然”;即“人”、“地”、“天”都应效法“道”,而“道”还应效法“自然”。这一论断既强调了“人”、“地”、“天”、“道”之间的区别,又在区别中注重了彼此的联系。进而在这种联系中,也阐述了一种“和谐”的理念;特别是在今天,当人类面临着人与自然界的失衡,人与社会、他人的不和,人自己的身与心的不平的极其严重的问题时,更显得这种和谐关系的重要。因为,在老子那里,“人”除了代表人自己外,还包含了“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以及人自己的“身”与“心”;“天”与“地”则代表了自然界。“人”、“地”、“天”以及“人”与“人”、人的“身”与“心”,再加上作为它们以及其它万物的本原与起源的“道”,本来都是各不相同的东西。而各自独立存在的东西之间,是存在着差异、对立、甚至矛盾的。但是,万物的生存与发展,又都是离不开彼此之间所应具有的“和谐”、“统一”的状态。老子明确地告诉大家:“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也就是说谁真正认识到了“和谐”,谁就能经常保持“明白”、清醒、理智,而不再糊涂。所谓“法自然”,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要求人们的思想、言论与行动都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尊重客观,依“本然” 而行,按照规律去办,一定要防止主观主义的盲目妄动。应该说,当今世界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就是人类破坏了这种人、地、天、道的“和谐”,没有依照自然规则办事,为了人自身的发展而对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进行过分掠夺而没有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造成的。要化解人与自然之间的这种矛盾状态,维护生态平衡,解决人类日益严重的生存危机,我们当然要依靠今天的先进手段,但同时也必须看到,中国传统文化在这方面有其独特的价值。道家文化关于“法自然”、“求和谐”的思想就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无为而治是道家的基本思想,也是其修行的基本方法。无为而治的思想方法首先是由老子提出来的。老子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由道化生的,而且天地万物的运动变化也遵循着道的规律。道的规律就是前面所说的“道法自然。”既然道以自然为本,那么对待事物就应该顺其自然,让事物按照自身的必然性自由发展,使其处于符合道的自然状态,不对它横加干涉,不以主观意志去影响事物的自然进程,也就是“无为而治”。只有这样,事物才能正常存在、健康发展。所以在道家看来,为人处事,修心炼性,都应避免有为妄作。老子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有为,而有以为。”“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根据道家的观点,在自然无为的状态下,事物就能按照自身的规律顺利发展,人身、社会亦是如此。如果人为干涉过多,按照某种主观愿望来干扰和改变人和社会的自然状态,其结果只会是拔苗助长,适得其反。所以只有在无为的自然状况下,人才能健康地生活,社会才能正常地发展。所谓“无为而无不为”也。对现代人来说,生活的最大问题就是各种利益诱惑和欲望激发所带来的烦恼和痛苦。在现代发达的交通和通讯条件下,每个人都无时无刻不受到金钱、权力、美色的诱惑,也无时无刻不受到感官享受刺激,这就必然导致人对它们的向往和追求,并由此使心神不宁,妄作妄为,试图通过有为之法,来达到其所希望的人生幸福和快乐。但很显然,这样做除了伤精耗气、费神劳心之外,不会有其他的结果。这正如老子所指出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而且你愈是努力去实现这样的奋斗目标,你就愈是会感到这一目标的遥远,其努力给你带来的痛苦就愈大,以致在痛苦和烦恼中不能自拔。防止这种局面的发生,唯一的办法就是从这种有为的追求中超越出来,清其心,静其神,固其本,摆脱各种物质需求和欲望的诱惑,以无为来面对生活,对各种问题泰然处之,一切顺其自然,最后则可以无为而无不为,从而保持身心的健康,达到与道合真的状态,使人生进入虚灵的至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