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罪”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七罪”也称“七宗罪”,分别为: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贪食及色欲。
七宗罪属于人类恶行的分类,并由13世纪神道会神父圣多玛碰圆搏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最初是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8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是贪食、好色、贪财、伤悲、愤怒、懒惰笑祥、自负及骄傲。庞义伐观察到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骄傲为腔稿甚。六世纪后期,教宗额我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减至7项,将自负归并入骄傲,懒惰归并入伤悲,并加入妒忌。相对于七宗罪,天主教列出了七德行,分别为:谦卑、温纯、善施、贞洁、适度、热心及慷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