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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公安局领导

界首市公安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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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公安局领导

界首市公安局局长江利国,下属各部门的领导及职责如下:  纪委(监察室)  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孙胜金,联系电话:0551—62801165。  警务督察处  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全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承担全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该处对外称“安徽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  处长:伍春宏,联系电话:0551—62801206。  审计处  承担厅机关、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中央转移支付经费的审计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的审计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审计工作。  副处长(主持工作):李颖军,联系电话:0551—62801090。  办公室(指挥中心)  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况,对有关社情及公安综合情报信息进行收集、分析、研判;组织指导对全省公安工作情况的调研及理论研究工作;承担授权范围内处理紧急警务的指挥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文秘、公安信访、机要保密和档案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主任:黄杰,联系电话:0551—62801211。  人事处  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市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承担全省公安机关警衔管理及人民警察录用、表彰奖励、优抚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人事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王勇,联系电话:0551—62801615。  宣传处  指导全省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和公安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和协调全省公安舆情引导工作;承办新闻发布的组织工作;负责《人民公安报》驻皖记者站工作。  政治部副主任、宣传处处长:赵昂,联系电话:0551—62801627。  教育训练处  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公安院校招生相关工作;承担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相关业务工作的管理监督。  处长:孟祥国,联系电话:0551—62801389。  现役工作办公室  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公安消防、警卫部队的干部考核、调配、奖惩、晋衔、招生等工作;  协管公安边防部队干部;归口办理军队转业干部、离退休干部和转业士官的集中移交工作。  主任:何卫东,联系电话:0551—62801089。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专职副书记:方庆才,联系电话:0551—62801248。  警务保障部  负责全省公安机关武器、警械、警服等警用装备的采购、供应等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厅机关经费预、决算及国有资产管理与采购;归口管理厅机关财务和预算外资金,监督厅机关、直属单位经费及全省公安业务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厅机关房产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主任:陈明祥,联系电话:0551—62801086。  经济犯罪侦查处  承担全省经济犯罪情报信息拍轿搜集、研判和应用工作,制定预防、巧升打击对策;指导和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和维稳工作,指导、协调孝贺老全省有较大影响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该处对外称“安徽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副处长(主持工作):薛跃,联系电话:0551—62801099。  治安管理处  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依法履行对户政、人口和出租房屋以及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以及危险物品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群众性治安防范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协调重特大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查处、侦办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派出所和城乡社区警务建设;指导全省保安服务业管理和技术防范工作;指导行业公安业务工作。该处对外称“安徽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安徽省公安厅特警总队”。  处长:桑宝庆,联系电话:0551—62801039。  刑事侦查处  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全省有较大影响和跨省、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承担全省公安机关刑事情报、刑事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交办的任务。该处对外称“安徽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  处长:吴捍卫,联系电话:0551—62801318。  监所管理处  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和被监管人员的监管、教育、生活保障工作;拟订公安监所建设和监所技术工作规划;组织指导监管场所深挖犯罪工作;指导、监督留所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工作。该处对外称“安徽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  处长:彭国元,联系电话:0551—62801270。  禁毒处(安徽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分析和对策拟订工作;组织、指导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组织、协调重特大和跨省毒品案件的侦办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承担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该处对外称“安徽省公安厅禁毒总队”。  处长:陈明奎,联系电话:0551—62801048。  法制处(安徽省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批办公室)  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法制及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工作;负责属于省公安厅承办的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指导、监督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负责我省公安法规的立项申报和起草等工作;承担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批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规定办理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审批案件。  副处长(主持工作):马家利,联系电话:0551—62801618。  出入境管理处(出入境管理局)  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的案件;管理国籍事务,管控不准出入境人员;负责出入境证件制作和管理;组织、协调、开展对外警务交流工作。  处长:徐鹤林,联系电话:0551—62801130。  科技信息化处  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机关应用软件开发工作;负责全省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电话图像、视频等设施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各类应急、专项事件的应急通信保障技术支撑;负责全省公安无线电管理;负责保障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省公安科技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全省公安科技建设规划及项目的论证、评审、验收等指导、协调工作;承担全省公安技术防范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全省公安科技应用指导和重大科技建设项目管理;承担全省公安科普宣传工作、培训等基础工作。  副处长(主持工作):王革,联系电话:0551—62801503。  交通管理局  拟订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和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指导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依法履行对全省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网络建设及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管理交警系统的装备和经费。该局对外称“安徽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副局长(主持工作):范厚本,联系电话:0551—62801093。  物证鉴定管理处(物证鉴定中心)  负责对全省刑事科技工作的监督指导,对疑难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的现场勘验和物证鉴定;组织开展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负责全省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审核登记、证书发放等管理工作。  处长:张晓东,联系电话:0551—62801671。  保安监管处  负责制定全省保安服务活动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办理保安服务许可证和保安培训许可证有关事宜。  处长:孔小亮,联系电话:0551—62801308。  离退休工作处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处长:许圣,联系电话:0551—62801609。  边防局  指导全省各边防检查站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实施边防检查、管理、控制、监护和查办偷(引)渡案件及边防涉外事务等业务工作;承担省边防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局长:张智源,联系电话:0551—65310033。  消防局  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灭火和应急救援以及火灾事故查处等工作;指导贯彻执行消防行政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和社会消防力量的动员、培训工作;指导公安消防队的业务和队伍建设。  局长:邹晓宁,联系电话:0551—62299001。  警卫局  指导全省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来我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经常有警卫任务的接待单位做好驻地、活动场所的各项安全基础工作。  局长:袁胜东,联系电话:0551—656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