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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院是什么

督察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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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院是什么

都察院,也叫最高监察院。元顺帝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364年),朱元璋在应天(今南京)称吴王,设立中书省、大都督府及御史台等政府机构。中书省掌政事,大都督府掌军事,御史台掌监察,组织形式与元朝大体相同。

都察院,明清时期官署名, 由前代的御史台发展而来,主掌监察、弹劾及建议。与刑部、大理寺并称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

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

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

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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