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修订的背景和重大意义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的深刻发展变化,有必要在总结村民自治实践基础上,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修订。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修订的背景有如下几点。(1)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之一,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农村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纳入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之中,并将“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作为今后农村改革发展必须大力加强的六项重大制度之一,明确提出“深人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集体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的任务要求,对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重新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要求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加以推进的具体体现,切实推进农村村民自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2) 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的需求。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正加速发展,城乡户籍制度、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逐步增强,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有和履行自身的民主权利,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事关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大局。特别是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流动人口加大,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在外务工人员需要在法律上得到有效保障,加强农村民主自治建设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意义更加重大。重新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就是要积极适应农村新形势、新任务,充分保证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保证村民委员会选举公正有序,保证村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和组织保障。(3) 总结村民自治实践经验的需要。在过去三十多年的村民自治实践中,《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进行了成功探索,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蕴含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体现了新时期农村民主自治的丰硕成果,体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特别是经过7次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地探索出了一些能够切实保障村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经验和做法,需要以法律的形式把这些好经验和好做法固化、深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改具有重大意义,它的修改有助于农村克服税费改革之后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有利于帮助农村抓住时机,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村民自治沿着更民主、更科学的方向转型。具体来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改一方面极大地充实了村民自治的组织体系,健全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的议事规则及程序,强化了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的角色和功能;另一方面,使村和“两委”的关系和乡村关系获得进一步调适,明确了党的基层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领导地位,要 求政府为其委托村民委员会实施工作的行为在经济上“埋单”,并为其非法干预村民自治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这两方面的积极改变,不仅使村民自治的组织结构更加完善,同时,也有助于解决村和“两委”之间的矛盾,实现村民自治的良好发展,促进新农村的合理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