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正常视力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眼科正常视力表一般指标准对数视力表,通过“E”缺口辨别方向,分为14行,相邻两行视标大小之恒比为1.26倍,采用5分记录法。
看清第1行为4.0,第11行为5.0,第12行为5.1,第14行为5.3。
视力是指被检查眼分辨最小物象的能力。
反映的是眼底黄斑中心凹的功能。5m或5m以外的视力称为远视力;30cm时的视力称为近视力;透过小孔看视力表视标的方法称为小孔视力。
被检查者遮盖一眼,距离视力表5m,表的5.0视标高度与被检查者两眼同高,如能看清5.0者为正常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