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历史地名
①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属并州。
治所即今山西清徐县。大业二年 (606) 省入晋阳县。唐武德元年 (618) 复置,后属太原府。清乾隆二十八年 (1763) 废。1912年复置,属山西冀宁道。1930年直属山西省。1952年与徐沟县合并,改设清徐县。
②唐圣历二年 (699) 置,属武荣州。治所在今福建仙游县西北。后属泉州。天宝元年 (742) 改名仙游县,并移治今仙游县。
③1925年由开原、铁岭、新宾、海龙、柳河、东丰、西丰等县部分地区析置,属奉天省东边道。治所在八家子 (今辽宁清原满族自治县)。1928年改为清原县。
(1)古县名。武周圣历二年(699年)置,治今福建省仙游县西北。属泉州,寻属武荣州。唐天宝元年(742年)改名仙游县,并移今治。(2)古旧县名。隋开皇十六年(596年)置,治今山西省清徐县。属并州。大业初省入晋阳县。唐武德元年(618年)复置,开元十一年(723年)属太原府。五代及宋、金不改。元属冀宁路,明属太原府。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省入徐沟县,降为清源乡。1912年由徐沟县清源乡复置,治今山西省清徐县清源镇。1915年并入徐沟县,改设县佐。1917年复置。1952年与徐沟县合并为清徐县。(3)旧县名。1925年由兴京、开原、柳河、海龙、铁岭等县析置,治八家镇(今辽宁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以清河之源地得名。1929年因与山西省清源县重名,改名清原县。
清源的解释 亦作“ 清原 ”。1.清理本源。谓从根本上加以整顿。汉书·刑法志:“岂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论,删定律令,籑二百章,以应大辟。” 清 林则徐 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第既经开动,其为畏惮可知,亟应宣示天威,乘势尽行驱逐,以为清源之计。”2.清澈的水源。楚辞·远游:“軼迅风於清源兮,从 顓頊 乎增冰。” 蒋骥 注:“清源,水源。谓 北海 也。”后汉书·张衡传:“旦余沐於清原兮,晞余髮於朝阳。” 唐
县的字典解释 县 (縣) xiàn 中国省级以下的一种行政区划
即八哈塔。今伊拉克首都巴格达。元刘郁西使记:丁巳岁公元1257年,“取报达国,南北二千里。其主曰合里法。其城有东西城, 中有大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