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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的几个处都分管什么

天津市公安局的几个处都分管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天津市局共有二十一个处 ,各自分管 指挥中心,政治部 ,督察部,刑事侦查局,交通管理局,特警(巡警)总队,消防局,公安边防总队,后勤保障部,法制办公室,信访处,经济保卫处,出入境管理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户政管理处,

预审监管总队,治安管理总队,信息通信处,科技管理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总队,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六处是特警(巡警)总队,一般情况下进行一些特警要做的是而且还要负责巡警日常事务。

天津市公安局的几个处都分管什么

其他处:十六处:防暴;八处:三产、公共安全保安;四处:学校;九处:娱乐;五处:医院。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公安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工作。

(二) 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形势,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四) 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出入境、外国人在津居留等工作。

(五) 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六) 组织全蚂姿弊市的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七) 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重册薯要内外宾及其他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闷族保卫工作;推动全市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九) 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 管理全市的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

(十一) 对全市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 依法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有关工作。

(十三) 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后勤保障工作。

(十四) 制定并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教育、培训及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 组织实施本市公安机关督察、监察和审计工作,查处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 领导本市公安消防、警卫、边防部队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天津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