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如下:
(1)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2)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培链得报考公务员。
2、下列人员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有:
(1)曾因犯罪受过哗槐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配芦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