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苍南奸杀女警案的案件侦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10年7日下午5点多,其嫂子汪某某,驾驶一辆新购置未上牌的白色宝马X1越野车出门接女儿。后来,女儿独自回到家,汪某某却一直未归,且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事发当时,汪某某在苍南县灵溪镇老参茸市场停车场开门上车时,被守候多时的施正赞等人将其强行控制在车内,由施正赞驾驶着这辆价值40余万元的宝马轿车,逃离现颂纤场。
3名歹徒在逃离途中,发现了汪某某的警察身份,在劫取汪某某身上现金1870元、银行卡,逼谨穗问密码并在ATM机上取现2700元后,3人商议决定杀死汪某某。
施正赞等人驱车至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寻找埋尸地点。在前岐镇凤桐村和武洋村交界的公路边,叶长锋、吴正查利用锄头和畚箕挖坑,准备掩埋汪某某。在此期间,施正赞强行与汪某某发生性关系。
随后,施正赞等三人采用扼颈、勒颈方式将汪某某杀害。在掩埋过程中,为祥樱卜确保汪某某死亡,3歹徒轮流使用锄头击打汪某某头部。世界奇闻网
2011年5月,三歹徒均被判死刑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2010年9月份,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还7次在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平阳县萧江镇、
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等地预谋和实施抢劫,其中4次预谋抢劫因故没有实施,3次抢劫3名妇女并强奸其中2人、杀害1人。
2012年6月,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分别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