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大会到会人数的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纯巧巧律分析:实到会党员要达到应到会党员一半以上,方可开会;如果召开选举会议,实到会党员要达到应到会党员的4/5以上方可开会。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宽悔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做键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