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股权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受让股权,即该公司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购买该公司股东出让的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公司股东对外出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对该股权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出让股权的股东不希望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有权侍搜厅选择与受让人提高股权价款或转让条件,或采取停止转让的方式拒绝向其他股东漏陆转让该股权;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公司股权的,应当充分尊重该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希望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进行合理提价。《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老隐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