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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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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鲤城、丰泽、洛江银手、惠安、晋江、南安、石狮、安溪、永春、德化、泉港十一个基层人民法院。全市法院现有在职干部1063人,其中,中院203人。  泉州中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官培训处、司法鉴定技术处等16个职能部门和林业审判庭、监察室及机关党委会。中院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各类民事、行政第一、二审案件;受理不服辖区内基层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监督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等等。  2001年以来,泉州中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此衫扎实抓好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司法管理。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促进发展、保障改革、维护稳定,建设平安、和谐和小康的泉州作出了积极贡献。2001-2005年,中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8872件。坚持抓队伍促审判,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司法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中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所占的比例由2001年的54.9%上升到2005年的76.2%。2003-2005年,中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讨锋扒嫌论会上的获奖论文数量连续三年保持全省中院第一。2005年和2006年,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分别授予“全国法院建设学习型法院先进单位”和“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建立健全司法为民、司法责任、审判质量和效率考评以及司法监督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