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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节的来历(简写)

植树节的来历(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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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节的来历(简写)

中国古代在清明节时节就有插柳植树的传统,历史上最早在路旁植树是由一毁判态位叫韦孝宽 的人于1400多年前从陕西首创的。韦孝宽(公元508—580年)是西魏 、北周时期的一位名将,京兆杜陵(今西安市东南)人。据唐李延寿《北史》 列传第五十二记载,西魏废帝二年(公元552年),韦孝宽因军功被授予雍州刺史。自古以来,官道上每隔一华里便在路边设置一个土台,作为标记,用以计算道路的里程,也就是现在的里程碑。韦孝宽上任后,发现土台的缺点很多,经风吹日晒,特别是雨水冲涮,很容易崩塌,需要经常进行维修,不但增加了国家的开支,也使百姓遭受劳役之苦,既费时费力又不方便。韦孝宽经过调查了解之后,毅然下令雍州境内所有的官道上设置土台的地方一律改种一棵槐树,用以取代土台。这样一来不仅不失其标记和计程作用,还能为往来行人遮风挡雨,并且不需要修补。韦孝宽的这一作法,无疑是造福桑梓,减轻家乡百姓负担、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陕西作为历史上最早在官道上植树的地方,曾经是全国道路绿化的表率,而韦孝宽最早纤源栽种的槐树千百年来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特别是陕西人对这种槐树更是情有独钟,十分喜爱,并且广为种植,现在这种槐树已经作为西安市的象征,被确定为市树。关于植树节的相关法律:1981年12月13日,通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982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明确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新森林法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将森林分为公益林 和商品林,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商品林则由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以此来保护好各类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 。此外,新森林法调整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范围,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再办理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冲卜、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的采伐,按照《公路法》《防洪法》《城市绿化条例 》等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