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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当兵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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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1.男兵: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2.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3.体检标准: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等各项要求。男性青年高中应届毕业生需要年满十七周岁;高中以上毕业文凭需要达到年龄乱姿在十八到二十一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的年龄可以放宽到二十二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年龄可以放宽到二十四周岁。女生参军入伍年龄要求,高中应届毕业生需要达到十七到十九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的年龄可以放宽到二十二周岁。【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 四十九、 将第六十七条改为第七十三条,修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据需要配备文职干部。本法有关军官的规定适用于文职干部。”此外,将第五章章名修改为“军队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第八章章名修改为“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第十章章名修改为“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第十一章章名修改为“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中的“高等院校”修改为“普通高等学校”;第三十条中的“军事院校”修改为“哗掘绝军队院校”;第四十五条、第散春四十六条中的“高级中学”修改为“普通高中”;第四十五条中的“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修改为“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十五条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