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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环境的行为有哪些

破坏环境的行为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破坏环境的行为有哪些

一、破坏环境的行为有哪些1、破坏环境的行为有砍伐树木、焚烧山野、焚林而猎、涸泽而渔、焚烧垃圾、污水任意排放、江河放药闹鱼、工厂尾气不达标肆意排放、废旧冰箱雪种任意排放和丢弃、废旧电池任意丢弃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弊含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破坏环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早卜纳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4、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5、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6、陆没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