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四大案指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明初四大案亦称洪武四大案,是指明太祖朱元璋为消灭他认为对他的朝廷有威胁的人、整顿吏治、惩治贪污而策划的著名四大事件或屠杀。
分别为: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洪武九年或洪武十五年(1376年或1382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橡春芦蓝玉案。胡惟庸与蓝玉案件习称“胡蓝之狱”,是朱元璋诛杀开国功臣的政治事件,而“空印案”与“郭桓案”则是对涉嫌贪墨的官吏进行大规模的镇压。
据周敬心书,此外尚有洪武四年录天下官吏,洪武十九年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洪武二十三年森核罪妄言者。朱元璋都梁带大戮官民,不分臧否。
明代史籍关于胡惟庸案记载多有矛盾,关于其是否确有谋反当时便有质疑,明代史学家郑晓、王世贞等皆持否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