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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税率

城建税税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一、【法律分析】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皮中),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修订)(现行有效)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尚未生效)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慧稿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前握孝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十一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城建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