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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县

高陵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高陵县

历史地名

①战国时秦孝公置,治所在今陕西高陵县城西南一里。秦属内史。

西汉属左冯翊,左辅都尉驻此。东汉为左冯翊治。三国魏黄初元年 (220) 改名高陆县。北魏迁治于今高陵县,为冯翊郡治。隋大业二年 (606) 复名高陵县,三年改属京兆郡。唐属京兆府。元属奉元路。明属西安府。民国初属陕西关中道。1928年直属陕西省。

②唐武德四年 (621) 置,属鸢州。治所在今越南海兴省快州一带。贞观元年 (627) 废入朱鸢县。

(1)旧县名。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设。1940年由河南省内黄、濮阳、滑县三县析置。1949年撤销,仍归各县。(2)今县名。在陕西省中部。属西安市。面积290平方千米。人口23.4万。辖4镇、4乡。县人民政府驻鹿苑镇。西周为高陵邑,以境内奉政原高隆得名。清光绪《高陵县续志》:“高陵,秦县名。《尔雅》:大阜曰陵。郭子章云:县南有奉政原,高四五丈,高陵之名所由昉也。”战国秦孝公于今县城西南大古城置高陵县(治今县城西南),属内史。东汉时左冯翊由长安移治高陵县。三国魏黄初元年(220年),文帝改名高陆县,改左冯翊为冯翊郡并移治临晋(今大荔县)。北魏高陆县移治今址。隋大业二年(606年)复名高陵县,属京兆郡。唐武德元年(618年)析高陵县西南部地于今马家湾乡赧王寨设鹿苑县,贞观元年(627年)省入高陵县。明、清属西安府。1913年属关中道,1928年直属陕西省。1949年属三原分区。1950年属咸阳专区,1952年属渭南专区,1956年直属省。1958年省高陵县入三原县。1961年复置高陵县,属咸阳专区。1969年属咸阳地区,1983年属西安市。地处关中盆地中部,渭河与泾河在南部汇流。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已实现全县渠井双灌化,旱涝保丰。主产小麦、玉米、棉花、蔬菜,为省养鸡基地县和粮棉生产基地县之一。耿镇西瓜、夹滩牛萝卜、豁口桃有“三甜”之誉。工业有造纸、化肥、建材、农机、食品、饲料等。咸铜铁路经县西并设站,西禹、西三公路通此。有渭河大桥沟通南北。古迹有唐东渭桥遗址、昭慧院塔、西平郡王李晟碑和元杨恭懿墓、明吕泾野墓等。

高陵的解释 1.高丘,山丘。易·同人:“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晋 陆机 拟青青陵上柏诗:“冉冉高陵苹,习习随风翰。” 元 刘永之 酬寄伍朝宾诗:“鲸鯢依巨浪,虎豹啸高陵。”2.指陵墓。 晋 张载 七哀传:“ 北芒 何垒垒,高陵有四五。”3.陵墓名。 三国 魏武帝 曹操 陵名。在 河北省 临漳县 西。参阅嘉庆一统志·彰德府二、 清 顾祖禹 读史方舆纪要·河南四·彰德府。4.陵墓名。 三

县的字典解释 县 (縣) xiàn 中国省级以下的一种行政区划

在今山西交口县西北三十里。明置广武庄巡司。 即今山西省交口县西北广武庄。清初置巡检司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