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渔业协定 什么时候可以废除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韩渔业协定没有公布过会废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根据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为养护和合理利用共同关心的海洋生物资源,维护海上正常作业秩序,加强和发展渔业领域的相互合作。
《中韩渔业协定》于2001年6月30日24时正式生效。根据该协定,“缔约任何一方在最初五年期满时或在其后,并可提前一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缔约另一方,随时终止本协定”。
扩展资姿正料:
产生影响:
协定签署后,我国历史上一直在黄海水域对马、大小黑山,济州岛外海等传统渔场作业的2万余艘渔船,被禁阻在外。这意味着极大多数渔船从传统的外海渔场撤出被迫挤向国内近海渔场,致使拥有世界最大捕鱼船队、同时也是作为世界最大水产品消费国迹键悔家的中国的渔业空间在近海被挤亮销压丧失三分之二(尤其是2001年9月16日12时东海渔场伏季休渔期结束以后)。
沿海渔民不得不争抢本已十分有限的近海、内海水产资源,致使得近海连年几乎已经无鱼可捕。同时又意味着渔区数以万计的渔船被迫转产转业,数十万计的渔民面临出路和生计问题,中国渔业生产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韩渔业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