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城建税时怎么计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如果本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类税种
城建税=(本月应交增值税+本月应交营业税+本月应交梁银消费税)*7%
教育费附加=本月应交增值税+本月应交营业税+本月应交消费税)*3%
如只涉及一类税,其余税为0
一般费用性税金是当月计提当月缴纳,或者说不用计提。如: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这些税金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不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二其他的税金一般是当月计提隔月缴纳。比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这些税费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
因此,城建税是不需要当月支付需要计提的。
扩展资料: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二税”一致,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根据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颤渣斗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茄磨(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所以公式中的增值税部分还应加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产生的免抵税额;如果当期有免抵税额,一般在生产企业免抵退汇总表中会有体现。
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城建税计算公式应为:
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适用税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维护建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