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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形式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形式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形式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形式有: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和完全的经济一体化。其中优惠贸易安排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最低级和最松散的一种表现形式;完全经济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高形式,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后阶段。拓展资料: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亦称“区域经济集团化”,指同一地区的两个以上国家逐步让渡部分甚至全部经济主权,采取共同的经济政策并形成排他性的经济集团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原因:1.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直接动因是联合一致抗衡外部强大势力。2.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客观基础是,二战后科学技术和社会生旅码斗产力的高速发展。3.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与发展的内在动因是,维护民族经济利益与发展及其政治利益。无论是发达国家的经济一体化,还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体化,其根本原因都在于维护自身的经济、贸易等利益,为本国经济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高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4.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并持拆磨续发展的经济源泉是贸易与投资自由化。5.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并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是贸易创造等各种积极的经济效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积极影响:1.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助于自由贸易思想的发展模铅;2.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成为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3.区域谈判与多边谈判具有重要的“协同作用”;4.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为多边贸易谈判提供经验和技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消极影响:1.区域性经济集团都实行对内自由贸易、对外保护贸易的贸易政策,这种“内外有别”的政策明显背离多边贸易体制的非歧视原则,形成保护主义的贸易壁垒;2.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贸易转移效应”,背离比较优势原则,对区域外的国家造成损害,往往导致区域内外的贸易摩擦和冲突,使世界贸易组织经常处于“救急”状态。3.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增加了国际市场上的垄断力量,抑制了竞争,削弱了WTO体制的作用。4.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把各国追求自由贸易的目标由多边贸易协定转向区域性一体化组织安排,不利于WTO体制发挥作用和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