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在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上办理生育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以《一孩生育证》办理宏含禅为例 一、办理条件 :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女子)的夫妻 二、提交材料1、《一孩生育证发放(证明)登记表》(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便民中心》在线登记的除外);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夫妻双方户口薄(女方为流入人口的仅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 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三张。 6、如果是代蔽尘办的,需提交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1、填写《一孩生育证(证明)发放登记表》。《一孩生育证(证明)发放登记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填写:一是在河南人口网(http://www.hnjsw.gov.cn/)下载后填写;二是登录河南人口网,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便民服务中心》在线填写;三是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领取后填写。 2、乡(镇、街道)收到登记申请后,对《一孩生育证(证明)发放登记表》中夫妻双方的结婚、生育情况进行核实。本省户籍人口,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公共服务便民平台》进行核实;跨省婚姻和外省(市、区)流入本地人口,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或者其他协调沟通等手段发出协查信息向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进行核实,夫妻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应当自接到协查信息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认真核实反馈。对集体户口、长期和多地流动的流老旦动人口或《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漏登错登人口,受理地经协查、核实,仍不能掌握夫妻婚育情况的,或在规定的期限得不到协查信息反馈的,由夫妻写出书面承诺书。 3、申请登记人信息经核查无误或书面承诺的,受理登记地乡(镇、街道)应当即时为其办理《一孩生育证》。经核实,夫妻不符合一孩生育条件的,不予办理,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