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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贷条件

商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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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贷条件

商业贷款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春档事行为能力的北京市城镇居民及在北京常驻的有居留权的外埠居民、境外、国外公民,申请贷款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 有合法的居留身份;  3·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4· 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6· 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7· 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30%的存款,若已作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提供付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业贷款是用于补充工业和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的贷款,一般为短期贷款,通常为9个月,最多不超过一年,但也有少量中长期贷款。虚蔽这类贷款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占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商业贷款又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北京市多家商业银行都有此项业务,如建行、农行。申请贷款手续也基本一致。       贷款所需材料: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职业和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占房价款30%的首期付款证明;建设银行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贷款手续:   1.  建设银行经办机构或建设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或公扒誉乱证处)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   2. 建行经办机构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批。   3.借款人开户、领储蓄卡并签订借款合同。   4. 办理抵押、保证、质押和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5.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