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银行200万买房靠卖房收租为生,其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这个男子曾经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某支行工作,趁春节期间从银行的保险柜腊扒凯中偷了200万,然后买了三套房子,将一部房子出租了出去,另外一部分卖了出去,靠卖房和租金生活。男子一直生活在暗处,就是为了躲避警方的抓此物捕。该男子的行为在法律上被定性为职务侵占罪,就是利用职务之便去偷取了大量的现金,然后让自己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经过多年的搜查,终于将男子捉拿归案了,其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很多人都梦想着自己可以从银行的保险库中拿钱,这样就轮唤可以过上不愁吃,不愁穿的生活了也不需要工作。但大部分的人都没有这个机会,除非是在银行工作的人。这个男子在1997年的时候毕业了,之后就一直在银行中当储蓄柜员。因此在工作的时候也发现了银行管理的一个漏洞就是当天的资金不会立即放入金库中,而是放在一个小的保险柜里面。之后男子就一直进行计划,终于在某天实施了犯罪,将200万元的现金一偷就跑走了。
这么多年之间,男子一直过着东躲西藏的生活,即使和家人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内,也不敢和他们见面。偷了钱之后男子就一直住在出租屋里面,然后在网络上认识到了一名女子,以对方的名义购置了房产与车子。在被抓的时候,两个人还在出租屋中生活,女子称不知道男朋友偷了银行的钱,将一些违法所得返还了,并没有被判刑。
在银行中工作的人每天要面对巨额的现金,如果意志力不坚定,就极有可能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不过这种事情在如今的生活中并不会发生的,因为银行中的监控是非常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