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链仔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1]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发布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通过日期
2015年4月24日
实施日期
2015年10月1日
当前版本
2021年4月29日第二次修正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29日迅如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1]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棚昌汪和国食品安全法
发布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通过日期
2015年4月24日
实施日期
2015年10月1日
当前版本
2021年4月29日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