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政策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办理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本市无房职工自住租房;(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现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五)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六)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七)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八)退休、退休;(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出境定居;(十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再就业的;(十二)非本喊碧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者托管半年;(十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政策规定:《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开展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治理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缺祥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郑扮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