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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文学举例解释“审美距离”概念

结合文学举例解释“审美距离”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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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文学举例解释“审美距离”概念

20世纪初,英国心理学家、美学家布洛在《作为艺术因素和审美原则的“心理距离说”》一文中提出了“审美距离说”。他认为,距离是审美知觉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的一种恰当的心理态度。这种态度主要是:“通过把局首对象所产生的感受与一个人的自我分离而得到,是通过把对象放到实用和目的之外而得到。”可见,在审美过程中,心理的距离是十分重要的。 现实中,我们大多数人都有这样的生活经验,见到树就想用桐雀数它来做家具,见到瀑布就想用它发电,见到美食就吞口水,见到美人就想多看几眼。的确,这个世界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这些事物除了生活实用之外,是否就没有其他意义了呢?我们不妨把上述事物拍成照片,就不难发现,同样一棵树、一条瀑布,同样一餐美食、一个美人,在照片中就很美妙(形象与色彩之美)。因为照片中的事物是“假”的,是没有实用价值的,所以我们这时才有“闲暇”关注该事物实用之外的东西,这一定使我们觉得照片中的物象比实物更加美妙(镜中的事物、水中的倒影也如此),这便是直觉的美感经验。从现实的“真”到照片的“假”,这之间就是一种“距离”。 艺术家和欣赏者应该善于制造距离,把作品中的事物摆到某种距离之外去看。一条街就是一条街,不是通向银行的道路;一棵树就是一棵树,不是做家具的材料;瀑布就是瀑布,不是用来发电的资源。在艺术家和欣赏者的心目中,世界是由形象和色彩组成的。既然“距离”如此重要,它是否越远越好呢?不是的。“距离说”认为审美感受形成的原因在于主体对客体保持了适度的“心理距离”,距离太远和太近都无法产生审美情感。单从艺术形式来看,虽然“距离”越远可能越美妙。但是,另岁型一方面,艺术归根结底源于生活,是切身的,是要表现情感的。哪怕是抽象艺术,它的源头也是生活的启迪。所以艺术家和欣赏者对作品内容不能不了解。如不了解作品内容,就得不到共鸣,更谈不上欣赏。 绘画大师毕加索的线描人体可谓是这种心理距离“恰到好处”的典范。本来,现实生活中的裸体是最能挑起异性欲望的,与实际生活再近不过了。但毕加索在作品中采用变形、递转、错位和重组等手段,把心中的意象单纯用线条表现出来;而“色彩的魔术师”波纳尔在作品《浴女》中,把一个仰卧在浴缸中、写实的青年裸女安排在极其抒情又富有韵律的色彩合奏之中。于是,观众的意识被这种美妙和谐的形相与色彩占住,便不会去想其他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