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Security Council -- SC)(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的6大主要机构之一。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的联合国机构。
安理会有权调查任何引起国际争端或摩擦的任何情况,并可提出解决这些争端的方式或办法。会员国或接受联合国宪章的非会员国、联合国大会或秘书长,均可就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提请安理会注意。安理会有权断定任何威胁和平、破坏和平或侵略等行为的存在,并可提出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建议或作出这方面的决定,如认为这些措施还不能解决问题,它可以通过采取关于军事行动的决议去解决这些问题。安理会还有向联合国大会提出年度报告、特别报告、对战略性地区行使托管等职能。
《铸剑为犁》——伫立在联合国总部的雕塑。
安理会由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5个常任理事国是中国、法国、俄罗斯(1991年12月苏联解体后席位由俄罗斯联邦接替)、英国、美国。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最初为6个,1965年开始增加到10个,席位按地区分配,即亚洲2个、非洲3个、拉美2个、东欧1个、西欧及其他国家2个。非常任理事国任期2年,经选举每年更换5个,不能连选连任。根据地域分配原则,每次新选出的5个成员国中应包括来自亚洲和非洲的3个国家、一个东欧国家和一个拉美或加勒比地区国家。现任10个非常任理事国为:奥地利、日本、墨西哥、土耳其和乌干达(以上五国任期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波黑、巴西、加蓬、黎巴嫩和尼日利亚(以上五国的任期将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
每个理事国都有1个投票权,程序问题要至少9票才能通过。常任理事国对实质问题都拥有否决权,只要有1票反对就不能通过。非常任理事国无否决权。
安理会主席由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按国名的英文字母顺序按月轮流担任。联合国大会、秘书长以及任何会员国都可以提请安理会注意可能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和局势。联大 决定停止某会员国权利或开除某会员国均须由安理会事先提出建议。
安理会每年举行两次定期会议,在安理会主席认为必要,或经大会、秘书长或任何理事国的建议或请求,可随时召集会议。联合国大会根据安理会的推荐任命联合国秘书长。安理会会议一般在联合国总部举行。安理会设有军事参谋团、接纳新会员委员会以及其它特设机构。
联合国安理会决定延长反恐执行局的任期 中国代表强调安理会改革应增加发展中国家代表性
【联合国安理会轮值主席】
联合国安理会由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联合国宪章》规定,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为常任理事国。非常任理事国按地区分配原则选出,任期两年,每年改选5个。
安理会主席一职由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按其国名英文字母顺序轮流担任,任期一个月。其主要职能是:加强与安理会其他理事国、联合国广大会员国及秘书处的合作;保持与联合国大会等联合国主要机构的沟通,确保安理会工作方法公正、民主、透明;在处理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时,发挥主席的协调作用,争取达成协商一致,以维护安理会的团结。
安理会主席具体职责包括:主持安理会的正式及非正式会议;与安理会理事国及其他希望将有关事务提交安理会讨论的联合国成员国进行磋商;代表安理会向媒体发表讲话,以传达安理会全体成员就某一问题达成的共识;在专门会议或研讨会上代表安理会发言。
中国将于2010年1月担任联合国安理会轮值主席
【核不扩散与核裁军峰会】
2009年9月24日,联合国安理会关于不扩散核武器和核裁军问题的特别会议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这是安理会历史上首次专门就核不扩散与核裁军问题举行峰会。
会议就一系列与核不扩散和核裁军有关的问题进行讨论,并一致通过决议。决议表示安理会支持在2010年召开核安全峰会。
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5个常任理事国和9个非常任理事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出席会议,代表非常任理事国利比亚出席会议的是该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美国总统奥巴马以安理会本月轮值主席的身份主持会议,因此成为美国历史上首次主持安理会会议的总统。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峰会并在会上发表了题为《共同缔造普遍安全的世界》的重要讲话,重申中国将把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最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