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职人员想考公务员事业编制单位,总有一项绕不过去的话题,那就是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什么是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一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指的是由考生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写明单位同意考生报考,并保证如果该员工被录用,将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配合相关单位办理员工的人事档案、党(团)关系的转移手续。
证明需要盖你的在职单位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的公章。有的还需要主管人事部门签字。
哪些考生需要提供这个证明?
《报考指南》中有明确说明:
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三资、民营等企业工作人员”这三类,在资格复审时都是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这三类,基本上覆盖了所有企业类型。也就是说只要是在职人员,不论原单位是什么性质,理论上是都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但在实际中,一般私营企业涉及得很少。因为聘用单位要求提供这个证明的目的就是为了后期转递档案,私营企业一般很少有帮员工提供档案保管业务,所以也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具体,报考考生应该与聘用单位确认清楚。
什么时候提供这份证明?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单位一般要求是在笔试之后的资格复审阶段提供。也有个别单位会允许延迟到考察或体检时提供。考生可以与聘用单位协商这个问题,但一定要记得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聘用单位会认为你自动放弃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