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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保密内外有别 云南白药应作解释

配方保密内外有别 云南白药应作解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配方保密内外有别  云南白药应作解释

“云南白药配方工艺”曾先后经卫生部、国务院规章确认,确立为绝密级,云南白药散剂和云南白药胶囊两种产品也被列为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之前曾饱受争议的是,云南白药厂方不仅在两个保护品种的国内销售产品上标示“保密配方”,拒绝透露药物成分,还将相关“待遇”复制到其开发的关联产品,如云南白药牙膏、创可贴等,都写着“国家保密方”。

近日,有网友在论坛和微博上报料称,云南白药“保密配方”产品在美国却详细列明了成分。

了解食品、药品成分(包括添加剂成分),有助于保障食品安全、用药安全,避免很可能万分之一、百万分之一乃至更低几率存在的,因消费者不了解食品药品成分导致的配伍差错,这是企业必须尊重的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美国监管部门要求上市产品公开成分等信息,旨在增强监管准确性、提升监管效率。两个层面尽管相互关联,但不可混为一谈。

成分公开,跟配方公开,是两回事。

更具体来说,厂方按照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当局的要求,公开云南白药产品的组成成分,旨在满足美国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并不涉及具体制法、成分比例等配方秘密。

因此,就现在所能了解的信息而言,不存在云南白药“美国泄密”的情况。

既然公开成分,是消费者权利体现的必需,也不涉及泄密;那么对这种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就并不因国别和行政监管要求、法律体系差异而发生方向性的改变。

外国消费者的权利要维护,本国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当然不能“打折”。也就是说,云南白药厂方、绝密级配方工艺的持有者,以所谓“各国监管要求不同”说法为托词,行内外有别之实,就是对中国消费者权利的粗暴践踏。

再加上,获批为绝密级保护的“云南白药配方工艺”,其名义被厂商超范围使用,长期以“国家保密方”蒙蔽消费者,人为制造关联产品“工艺、疗效可靠,价格公道”的假象,同样属于严重的侵权行为。

对此,我国各级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却迟迟不出声,坐视权利、权益受损现象的持续蔓延,消费者个体、群体维权无门,令人痛心。

可口可乐到了印度,被该国监管部门要求公开配方,并对过量饮用可乐的当地居民健康问题负担责任;美国监管当局不因为云南白药是中国出产的“神药”,而降低监管要求。

这些做法值得我国各有关监管部门学习,但令人遗憾的是,面对“国家保密方”的争议,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新闻官员连作出象征性表态的勇气都没有,反而以“目前药监局正在进行搬迁,相关情况需要一周左右方可作出回复”的含糊言论来搪塞。

(实习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