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有哪些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央政府是管理一个国家全国事务的国家机构的总称,在联邦制国家,即称“联邦政府”。中央政府通常的作用负责全国事务,如起草国家宪法和适用全国的法律、负责国防、外交以及代表本国和其他国家签署条约等。汉语中,相对中央政简腔核府而言即有地方政府简称“地方”。
各国中央政府有不同的名称,如国务院、政务院、国务委员会、部长会议、内阁。其组织形式也不同,有的政府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对议会负责,议会有权监督政府并提出质询,甚至提出不信任案迫使政府辞职,如英国。有的政府以选举产生的总统为首脑,由他直接组织和领导,只对总统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如美国。还有的政府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总统为行政首脑,他直接干预由内阁总理及各部部长组成的政府,议会有权监督、撤换政府,如法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政府是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政府指管理一个国家行政区事务的政府组织的总称,通常对应于中央政府的称谓,汉语简称“地方”。
现代社会,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相比,具有有限的权力,如制定地方税收政策、实行有限的立法等;很多国家民族自治地区较拦掘一般的地方政府具有较大的权利如立法权等;在中国还存在自治地方,香港和澳门在脱离殖民统治圆袜后,成为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和同行政地位的省和直辖市相比,中央政府给予更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