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猪笼的起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浸猪笼」的出处应该已不可考究.。但由浸猪笼的意思及当时的社会可推测到以下的由来:1。浸猪笼其大致是指被浸的男女猪狗不如、如畜生一般,此行为亦等於咒骂二人死后再世投胎亦不得为人;2。加上古时农村社会, 人们一般会养一、两头猪在家, 就地取材用猪笼也很方便(有说其实放人进去的只是竹笼,但竹笼、竹笼的,慢慢就说成是猪笼,但竹笼在古时家中也是常见物);3。当时的村长权力最大,大概看到以上两点,便动心要以此方法惩罚「奸夫淫妇」,之后便大家一起仿效。其它一些或可猜出其由来的资料:「浸猪笼」,乃是封纳携建礼教迫害向往性爱自由妇女之酷刑,被判死罪者被置於猪笼之内,一旦投入河中,因四肢不能伸展,而必遭活活浸死;「猪笼政治」,乃是家长一声令下,各人乖乖钻入猪笼内待决。古时候的女子,死掉了丈夫,就必守寡,从一而终,不得改嫁。那时候的道德规范就是如此,尤其是针对女性…好女不侍二夫亦由此而知!道德从来都跟特定时代和特定社会的文化习俗,或者个别洞唤伏社群的传统和信仰分不开。不足一百年前,中国社会还有不少人认为,一男一女在没有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下结合,就是「苟合」,要「浸猪笼」。传统的中国社会,虽然国家有颁下统一的律令,但各村各乡仍存在自家的习俗和处理事情的方法。在古时,乡村中总有一位德高望重,被众人推举出来的酋长或村长,当村中发生任何争拗、纠纷时,这些所谓的村长酋长,就会站出来担当审判者的角色,可以决定财物归链闷谁家、谁人应被罚,甚至操生杀之权。这种人治社会,很容易造成各施各法,没有统一的标准,形成社会的分裂、不完整。在古时,中国某些地区就流行对「通奸」的男女执行「浸猪笼」这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