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位于哪个省哪个市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一个地级市,不属于任何一个市。
北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级市,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端,北部湾东北岸。西北距首府南宁206公里,东距广东湛江198公里,东南距海南海口市147海里。
地势总体呈北高南低,地形平坦开阔;气候属海洋性季风气候,具有典型的亚热带特色;下辖3个区、1个县,总面积3337平方千米乱亮;2017年总人口175.42万人。
北海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始发港,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要组成城市。
北海区位优势突出,地处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和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处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域结合部的中心位置,是中国西部地区唯一列入全国首批14个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也是中国西部唯一同时拥有深水海港、全天候机场、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的城市。
扩展资料:
北海历史
元至元三十年(1293年)在廉州设提举市舶司,专事海运与外国船只并收“船头规”时为全国六大市舶司之郡,逮扬州,统11个县。
明洪武元年(1368年)设两广总督后改名为廉州府,统合浦,石康慧慧,灵山,廉州。
清康熙元年(1662年)设北海镇标(军事建)。乾隆年间,北海市开始形成。
咸丰五年(1855年)珠场巡检司移驻北海,标志北部湾中心从廉州(合浦)移至北海,北海港口商业城市开始形成。光绪六年(1876年)中英签订《烟台条约》北海与宜昌、芜湖、温州、一并辟为通商口岸。
1949年12月4日解放,当时为镇,归合浦县管辖(属广东南路专区)。1951年1月前为广东省辖市,同年5月委托广西省领导。
1952年3月,正式划归广西。
1955年5月,重归广东。
1956年,降为县级市。
1958年,降为合浦县北海人民公社(属湛江专区)。
1959年,改为县级镇。
1964年,恢哗碧宽复为县。
1965年6月,又划归广西。
1983年10月,提升为地级市。
1987年7月1日,合浦县划归北海市管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