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面图上的符号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剖切符号标注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构)筑物剖面图的剖切符号应注在±0.000标高的平面图或首层平面图上。
2、局部剖切图(不含首层)、断面图的剖切符号应注在包含剖切毁败部位的最下面一层的平腔野面图上。
采用国际通用剖视表示方法时,剖面及断面的剖切符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剖面剖切索引符号应由直径为8mm ~ 10mm的圆和水平直径以及两条相互垂直且外切圆的线段组成,水平直径上方应为索引编号,下方应为图纸编号,详细规定见本标准图7.2.1,线段与圆之间应填充黑色并形成箭头表示剖视方向,索引符号应位于剖线两端;断面及剖视详图剖切符号的索引符号应位于平面图外侧一端,另一端为剖视方向线,长度宜为7mm ~ 9mm,宽度宜为2mm。
2、剖切线与符号线线宽应为0.25b。
3、需要转析的剖切位置线应连续绘制。
4、剖号的编号宜由左至右、由下向上连续编排。
采用常用方法表示时,剖面的伍余喊剖切符号应由剖切位置线及剖视方向线组成,均应以粗实线绘制,线宽宜为b。剖面的剖切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剖切位置线的长度宜为6mm ~ 10mm;剖视方向线应垂直于剖切位置线,长度应短于剖切位置线,宜为4mm ~ 6mm。绘制时,剖视剖切符号不应与其他图线相接触。
2、剖视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粗阿拉伯数字,按剖切顺序由左至右、由下向上连续编排,并应注写在剖视方向线的端部。
扩展资料
表达
1、确定剖切平面的位置
选择剖切平面位置时除注意使剖切平面平行于投影面外,还需使其经过形体有代表性的位置,如孔、洞、槽位置(孔、洞、槽若有对称性则经过其中心线)。
2、画剖面图及其数量
在剖面图中剖切到轮廓用粗实线表示。剖面图的剖切是假想的,所以在画剖面图以外的投影图形时仍以完整形体画出。
确定剖面图数量与形体的复杂程度有关。较简单的形体可只画一个,而较复杂的则应画多个剖面,以能反映形体内外特征,便于识图理解为目的。
3、剖切符号和画法
在建筑工程图中用剖切符号表示剖切平面的位置及其剖切开以后的投影方向。《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中规定剖切符号由剖切位置线及剖视方向组成,均以粗实线绘制。在剖切符号上应用阿拉伯数字加以编号,数字应写在剖视方向一边。在剖切图的下方应写上带有编号的图名,如1-1剖面图、2-2剖面图,在填图名下方画出图名线(粗实线)。
4、画材料图例
在剖切时,剖切平面将形体剖开,从剖切开的截面上能反映形体所采用的材料。因此,在截面上应表示该形体所用的材料。《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中将常用建筑材料做了画法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剖面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剖切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