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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最出名的黑帮老大

永春最出名的黑帮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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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最出名的黑帮老大

2019年10月30日,由泉州市永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林相文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等罪一案获法院一审判决。据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永春当地首例获判决认定的涉黑犯罪案件。公开宣判案情追溯经依法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林相文与被告人王福星、潘启瑞、苏荣集结拜并对外自称为“蓬壶美山”的,为达到扩大势力、称霸一方、非法敛财的目的,先后纠集、网罗以永春县蓬壶镇人为主的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以被告人林相文为首,被告人王福星、潘启瑞、苏荣集、林晖明为骨干成员,多次参与组织的违好蔽法犯罪活动的被告人郑志岩、林宇航、潘才强、尤建春、林文杰、沈兴炎等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刘伟泽、林祺龙、林佳炜、林立锋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高利放贷、开设赌场、买卖银行卡等方式非法聚敛大卜简量钱财,为该组织的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在永春县蓬壶镇、桃城镇等地有组织地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2013年至2018年间,为攫取非法利益、树立权威,被告人林相文直接参与或指使组织成员有组织地实友弊州施聚众斗殴8起,寻衅滋事13起,开设赌场4起,妨害信用卡管理2起,传播淫秽物品1起。判决结果:永春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林相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王福星等其余十四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二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或并处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等。永春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林相文等15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案的审查起诉机关,强化政治站位、责任当担,高质量办好该案,以办案质效彰显检察机关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决心。一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长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提前介入工作,员额检察官在提前介入过程中到办案现场听取案件汇报、参加案件讨论,对案件定性和侦查方向提出指导意见。二是补充侦查,收集证据。承办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就中法律适用、证据收集标准等形成统一认识,建议公安机关在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四个特征”、证据合法性方面等进行补充侦查,夯实言辞证据,完善证据体系。三是共同研判,统一标准。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及个案定性等重大争议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3次,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院请示汇报,力争达成共识。四是细致审查,依法起诉。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成立以分管副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构成的专业化办案组,对案件证据细致审查,对指控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认定和触犯罪深入研究,确保了案件顺利起诉及至获得有罪判决。五是灵活应对,把控庭审。该案依法起诉后,公诉人从庭前会议到法庭调查、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再到法庭辩论,对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的出庭方法与应对策略作了充分准备,彰显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主导作用的发挥与把控,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