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离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和离,指古代离婚制度中的一种,古代离婚制度包括"休妻"和"和离",而和离指按照以和为贵的原则,夫妻双方和议后离婚。
作为一种实践,它在先秦-汉代就存在,但一直游离于基于家吵败耐庭-宗族义务的正统离婚规则之外。中古时期,受外来佛教枯培“因缘和合”、“宿世因果”等思想的影响,中国的社会婚姻观念发生变化。以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诏书为标志,“和离”逐渐获得了正当性并上升为法规,最终由唐律所定格并被后世承袭。
作为离婚制度之一的“和离”制度,其律文最早见于《唐律疏议》:“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意思是说,如果夫妻确实不能和睦相处,就可以协议离婚,而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和离制度做为升春唐律法典中的一个创新,不仅在当时礼法结合的封建传统下是难能可贵的,而且一直为后世所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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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离制度的特点
《唐律·户婚》对离婚做了三种规定。
一是协议离婚,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异的“和离”;
二是促裁离婚,指夫方提出的强制离婚,即“出妻”;
三是强制离婚,夫妻凡发现有“义绝”和“违律结婚”者,必须强制离婚。
“和离”是唐代较普通的离婚形式,类似于现代法律制度下的协议离婚。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妇女法律地位的提升。和离的主体是男女双方,其外在形式上被赋予平等的法律地位。
二,对婚姻关系的感情强调。和离强调的是夫妻的情感因素,即夫妻生活的和谐。若夫妻双方“彼此情不相得,不相安谐”,则可以离婚。
三,对解除夫妻关系程序的慎重。和离既要双方通过协议,达成愿意解除夫妻关系的意志一致,又要符合一定的程序和形式。
和离的发生有着较为复杂的程序要求和形式要求,当夫妻双方达成离婚的合意后,要写“放妻书”,不仅要求夫妻双方签字画押,同时也要“会及诸亲”,即双方的六亲眷属都要作为见证人且一同签字,放妻书才能生效,否则视为“私放”,并且由此而导致和离行为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和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唐代“和离”制度与现代协议离婚辨析